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寿县县医院委托北京科泽华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寿县县医院肿瘤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寿县县医院肿瘤中心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寿县县医院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寿县县医院门诊楼东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6000万元,用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共1300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1层,共3000平方米)。
项目于2020年9月10日取得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文件(寿发改审批【2020】339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寿县县医院
联系人:常主任
联系电话:13905646022
联系地址:寿县县医院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科泽华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1号楼6层601-042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1592242285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公参意见调查表—寿县县医院肿瘤中心大楼建设项目.docx
寿县县医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