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8-YYCG-015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支撑喉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情况如下。
名称:支撑喉镜 数量:1套
支撑喉镜由喉镜、支撑架组成。
一、产品性能
1、产品采用材料
与人体接触部分的材料符合医用不锈钢标准(YY/T0294.1-2005)的要求,对应标准的中M号钢。
2、表面及表面粗糙度
支撑喉镜的外表面,窥视管内壁及头端应光滑,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划痕等缺陷;镜管外表面粗糙度Ra值小于0.2。
★3、照度
物距10mm处照度应≥6000LX。
4、耐腐蚀性能
支撑喉镜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消毒,不产生腐蚀现象。
5、发光面:光纤至镜前端面发光。
6、可配套OLYMPUS、STORZ、WOLF、ACMI、STRYKER的导光束。
★7、支撑架调节应灵活,定位应可靠,角度调节应≥70°。
二、其它
★1、产品材料采用符合生物学的进口医用不锈钢。
★2、产品零件采用全自动加工中心生产,精度高,产品互配性好。
★3、无电镀表面处理技术,有效防止电镀对人体产生的副作用。
★4、产品先后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3485国际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E安全认证。
三、斜视喉内窥镜
视向角:0°
工作长度:≥183mm
视场角:≥60°
最大插入部外径:≤Φ4mm
视场中心角分辨力:3.3C/(°)
有效景深:5mm-50mm
有效光度率DM:1300cd/m2/lm
四、口腔开口器
★1、根据人体生理特征,具有良好暴露功能形状的压舌板,压舌板后面有气管插管专用凹槽,吻合人体牙床的门牙弧形拉钩。手术支撑架圆孔直径20 mm,可调高度30-120±10mm。
2、拉钩:
1号活动拉钩,气管插槽半径3.5mm,弧形半径180±10mm,尺寸110 mm×38 mm;
2号活动拉钩,气管插槽半径3.5mm,弧形半径180±10mm,尺寸100 mm×36 mm;
3号活动拉钩,气管插槽半径4mm,弧形半径180±10mm ,尺寸90 mm×36 mm;
4号活动拉钩,气管插槽半径5mm,弧形半径180±10mm,尺寸80 mm×32 mm;
5号活动拉钩气管插槽半径mm5弧形半径180±10mm尺寸70 mm×30 mm。
3、拉钩上设计有缓冲硅胶牙垫。开口器手术支架固定拉勾R25±5mm。
★4、配有开口器专用手术支架,可任意调节支架高度,并确保器械整体稳固可靠。
5、配有可调节导光夹,导光夹带齿以确保使用时稳固不易松动,并可轻松调节光源的入射角度,开口器导光夹通光度≥4000XL,开口器导光夹可调角度30°±5°。
注:带★号参数项必须满足,不带★号的参数项负偏离不得超过3项。
支撑喉镜配置清单
产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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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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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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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插入部内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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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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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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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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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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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 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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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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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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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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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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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 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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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φ11
|
1
|
支
|
|
3
|
喉内窥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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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视0°Φ4×18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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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支
|
|
4
|
支 撑 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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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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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3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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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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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喉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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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2×230mm,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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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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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显微喉钳
|
Φ2×230mm,上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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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把
|
|
7
|
显微喉钳
|
Φ2×230mm,左弯
|
|
1
|
把
|
|
8
|
显微喉钳
|
Φ2×230mm,右弯
|
|
1
|
把
|
|
9
|
显微喉钳
|
Φ2×230mm,有齿
|
|
1
|
把
|
|
10
|
显微喉钳
|
三角头 0°230mm
|
|
1
|
把
|
|
11
|
显微喉钳
|
三角头45°230mm
|
|
1
|
把
|
|
12
|
显微喉剪
|
Φ2×230mm,直
|
|
1
|
把
|
|
13
|
显微喉剪
|
左 弯
|
|
1
|
把
|
|
14
|
显微喉剪
|
右 弯
|
|
1
|
把
|
|
15
|
喉 用 钳
|
左 咬
|
|
1
|
把
|
|
16
|
喉 用 钳
|
右 咬
|
|
1
|
把
|
|
17
|
喉 用 钳
|
Φ5×230mm,杯形头30°
|
|
1
|
把
|
|
18
|
喉 用 钳
|
Φ4×230mm,杯形头30°
|
|
1
|
把
|
|
19
|
喉 用 钳
|
Φ3×230mm,杯形头30°
|
|
1
|
把
|
|
20
|
显微喉刀
|
Φ2×250mm
|
|
2
|
把
|
|
21
|
显微喉刀
|
Φ2×250mm
|
|
2
|
支
|
|
22
|
显微喉刀
|
Φ2×250mm
|
|
2
|
支
|
|
23
|
手术刀柄
|
|
|
2
|
只
|
|
24
|
扁桃体吸引管
|
Φ4×250mm
|
|
1
|
支
|
|
25
|
扁桃体吸引管
|
Φ3×250mm
|
|
2
|
支
|
|
26
|
扁桃体吸引管
|
Φ2.5×250mm
|
|
1
|
支
|
|
27
|
导 光 束
|
Φ4.5×1800mm
|
|
1
|
根
|
|
28
|
口腔开口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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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
1
|
套
|
|
|
合计
|
|
|
33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 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带“★”号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有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不带“★”号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现场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7.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7.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十)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县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五、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18年8月23日15:00-16:0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2018年8月23日08:00-16:0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三)开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16时0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小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县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18年8月20日
附件:报价函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