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寿县县医院医共体第五次理事会在谐和分院召开。
会议布置了当前医共体工作;重新修订并下发了《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传达了《淮南市物价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降低医保药品支付参考价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淮价医[2018]3号)精神,要求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及时调整,2018年6月30日开始执行。
会上,县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医共体理事长汪雷认真分析了医共体成立的必要性,并指出,开展“分级诊疗”及“对口帮扶工作”,实现县域内优质资源共享,减少医院运行成本,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病人外转率,对于实现医改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医共体成员单位通过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同意“寿州老年公寓康复医院”加入寿县县医院医共体,并挂“寿县县医院寿州老年公寓康复分院”标牌。
(徐士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