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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医院采购医用鼻内窥镜摄像系统询价通知书
[2018-06-27 16:46]  浏览次数: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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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18-YYCG-001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医用鼻内窥镜摄像系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7日内完成供货。

本次采购货物名称及技术参数情况如下:

*整体摄像系统要求:产品为达到最好的匹配性与高质量售后服务,摄像系统(主机+冷光源+镜子器械)必须为同品牌并提供相关的医疗注册证等证明文件。

(一)、摄像主机

1.TV系统:PAL

2. *5寸超大LED液晶显示屏同步显示实时图像

3.信噪比:50dB以上

4.最低照度:F5.5   6Lux     
5.
白平衡: AWC(自动白平衡控制)

6.特殊功能:图像冻结(FREEZE

7*摄像核心技术为进口技术,并依照国内医院具体情况加以改进以符合国内医疗需求,并随标书出示外国厂家给予的销售认定授权证明。

(二)、摄像头

1. 1/2CCD高清晰芯片。

2. 摄像头防水等级达IPX8级,可浸泡消毒,并且手把有直握式,曲握式,混合式可选,随标书提供相关彩页图片证明。

3. *摄像头芯片为进口产品,并提供进口报关单。

(三)、LED冷光源:

1.照度:>1100000Lx

2.色温: 5600K

3.光输出孔规格:∮10mm

4.发光模组寿命:≥40000H

5.电源:AC100~240V50Hz/60Hz

6.模组功率:40W

*7.亮度调节范围1-100档,共计100个档位,智能记忆上次使用亮度,随标书提供图片证明。

8.使用环境温度:0~ 45

9.使用环境湿度:30%~85%

*10.控制方式为触屏,面板数值LED显示。随标书提供图片证明。

(四)、监视器

1.15英寸彩色液晶监视器.

2.输入接口:模拟信号VGACVBS,S-VIDEO,数字DVI信号

3.亮度 :430cd/m2

4.对比率: 7001

5.视角 :178°

(五)、光学接口

1.全密封光学接口,可高温高压消毒,清晰可靠。

2.可适用全科室适用,焦距可调。

(六)、内窥镜镜头

*1.为保证镜子器械的安全稳定性,随标书提供镜头的医疗注册证。

2.鼻窦镜长度4mm x 175mm。度数 0°

3.耳镜长度2.7mm x 90mm。度数 0°

4.内窥镜镜体全部采用进口不锈钢管

*5.与摄像系统同品牌。

6.采用柱状透镜专利技术,图像清晰,视场明亮。

7.带有方向标,蓝宝石镜头,永不磨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评标时查验原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带“*”号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有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不带“*”号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现场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7、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表复印件)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7、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十)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县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五、报价时间、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报价时间2018731430-160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

1.现场递交。在2018731430- 16:00时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

2.现场递交的,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时间:201873160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招采办。

(五)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取回原件。

六、联系方式

  位:寿县县医院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

   联系人:苏莉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18627


附表寿县县医院采购医用鼻内窥镜摄像系统询价报价函

    项目编号:2018-YYCG-001(报价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货物

 

名称

要求技术参

 

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

参数

 

响应

 

情况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供货时

 

间承诺

 

 

 

品牌

 

 

 

 

 

 

型号

 

参数

 

 

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合计报价(大写):                                           (¥:                元)          单位: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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