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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医院血透中心血透机维保服务项目市场价格征询公告
[2024-07-29 10:39]  浏览次数: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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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征询003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增加采购透明度,推进阳光采购,经2024年7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寿县人民医院血透中心血透机维保服务市场价格,欢迎具备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医院介绍:寿县人民医院前身为创办于1920年的春华医院。1949年寿县人民政府接管后,改名为大众医院,1950年改名为寿县卫生院,1952年改称寿县县医院。2022年10月25日正式更名为寿县人民医院。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为一体的寿县地区最大的综合性医院。1995年被卫生部批准为全国首批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3年8月整体搬迁至寿县新城区。2023年6月1日成功晋升为国家三级综合医院。

(二)项目背景:为保障我院血透中心血透机正常、安全运行,我院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综合实力强、业务成绩好、服务质量高、商业信誉优”的供应商,从事“寿县人民医院血透中心血透机维保服务”。

1.项目名称:寿县人民医院血透中心血透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实施地点:寿县人民医院。

3.服务期限:2年(1+1,合同一年一签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生产和或/经营/服务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相关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征询;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征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征询方式:公开征询

四、征询内容:寿县人民医院血透中心血透机维保服务市场价格

五、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年份

品牌

型号

数量

(台/套)

服务期限

服务类型

2014年

金宝

AK 96

2

2年

整机全保

2015年

金宝

AK 96

2

2016年

金宝

AK 96

3

2018年

费森尤斯

4008S

5

2019年

费森尤斯

5008S

3

2021年

费森尤斯

4008S

16

2013年水处理

杭州万洁

WJ-ROII-2500A

1

总计

32

 

(二)服务内容

维保方式:整机全保运维,即成交商对全院血透机32台/套(含水处理1套)整机全保 (包括日常保养、所有人工及全部更换配件费用,驻点工程师相关费用等),维保期为2年。包括但不限于:

1.血透机维保

1)供应商应保证为维保设备提供每半年一次大保养,包括更换阀膜,0型圈;

2)供应商应保证为维保设备提供每一个月一次的日常保养,包括除尘,检查压力传感器、漏血传感器、空气探测器、电导度、温度的参数是否正常,如参数有偏差的,应及时进行校正;设备表面去污;检查机器管路有无漏水;机器进行自检、消毒、更换消毒液及其它事宜。

2.水处理维保

供应商应保证在维保期内每年更换一次水处理的石英砂、活性碳及活性树脂;视水质情况2年内至少更换一次填料及反渗透膜;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水处理及管路大消毒及更换前处理精密滤芯;进行水处理的日常维护并记录水处理日常运行数据,出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3.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维保细则的内容进行所有维修、维护、保养。

2)供应商应保证在工作中认真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3)供应商应保证更换的配件为原厂新件(更换下的旧件备查),进口备件提供报关单。

4)供应商应保证如果设备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交付正常使用的,应在72小时内免费提供备用机(投标时需提供备用机品牌型号以供参考)。

5)供应商应保证在维保结束时原有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否则,不能将备用机带回。

6)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至少1名专职工程师常驻医院,经采购人审查确认后进驻现场,7*24小时值班制,在工作现场进行维修、维护、保养。

7)供应商应保证在维保过程中如若需要停水、停电等操作,要事先向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8)供应商应提供每天测试水处理产水的硬度和总氯的试剂。

9)供应商应提供水处理每3个月一次消毒的过氧乙酸消毒液。

10)供应商应确保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每天12小时计算,若停机不满一日历天按一日历天计算,停机时间超过一日历天则保修期顺延2日历天。  

4.其它要求

1)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应保证设备达到符合原厂家合格标准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保证该设备能通过相关专业检测。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见附件2)。

2)本项目拟委派常驻采购人血透中心服务技术人员≥1名,为项目提供技术及机器维修服务人员,要求维修经验丰富、单位在职员工,且至少具有维保血透机两个或以上品牌型号厂家维修培训考核合格服务资质证书(提供人员名单及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承诺函)。

3供应商如需了解现场情况可与采购人联系且自行承担现场勘察的安全及相关费用。联系人:朱主任,联系电话:0554-2766083。

4)本项目为一整包,不分包,供应商需对所列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维修费、工时费、交通费、食宿费、设备的配件费、系统维护更新驻场维修人员相关费用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成交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税务发票;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合同价的30%,维保期过半后,支付当年合同价的30%,维保期届满1年后支付当年合同价的40%。(不计息)。(以后每年维保服务费支付方式以此类推,各阶段均不计息)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评审办法:拟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分80分,商务分20分。

8)服务期间采购人每年度对成交商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见附件1)。

六、提交资料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4.供应商简介;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6.维保设备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经营备案凭证,经销(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7.所维保设备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8.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9.所维保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及规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10.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中标(成交)合同至少2例;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

12.供应商诚信响应承诺书(附件2)。

七、征询时间

1.征询期限(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料提交时间(北京时间)

收集期间08:00-11:00  14:30-17:00。

3.资料提交方式

本项目响应文件可采取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须按规定密封完好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人,逾期送达的则不予接收(以收到时间为准,不接受快递费到付)。供应商将全部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封条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时间”并附U盘供拷贝word版本。纸质响应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的(特指供应商生产/经营资质、技术人员证书、业绩等),将不予接受。

八、发布征询公告的媒介

本次市场价格征询公告在寿县人民医院官网媒体发布征询公告。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我院不予承担责任。

九、特别声明

1.本次征询活动坚持自愿参与原则,报价仅作为我项目初始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所有征询材料由我收集保存,征询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在提交资料前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项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3.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

4.本次方案征询最终解释权归寿县人民医院所有。

十、联系方式

征询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13966308542

监督部门:院纪检监察室    丁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016

 

寿县人民医院

2024729

附件1

维保服务考核表

                科室:                          考核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得分

1

服务时间

(5 分)

具备 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24 小时*365 天热线支持


2

响应时间

(10分)

不分节假日,故障报修响应时间≤1 小时,到达现场时间≤6小时(不能远程修复时)


3

定期维护保养

(10 分)

每年>4 次,并提供纸质的定期保养报告,保养内容全面不限于合同约定  


4

维保工程师

(10分)

此设备由专业维修工程师负责维修服务,工程师具备同型号设备维修培训证书


5

设备开机率

(25分)

确保开机率>96%(按365 天计算),若停机不满一日历天按一日历天计算,停机时间超过一日历天则保修期顺延2日历天  


6

使用培训

(5分)

满足使用科室的培训要求,在科室开发设备新的使用功能时提供培训支持


7

服务态度

(10分)

维保工程师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的工作态度


8

更换配件

(25分)

维修更换的零配件均为原厂检测合格的、未拆封的全新配件,如配件为原厂单独注册的,需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提供的零备件必须与采购人维保的设备整机完全匹配,并保证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


总分




考核结果:                                                   科室(签字盖章)

备注:年度考核参照此表

说明:1.整体满意度总分100分,>90分为非常满意,80-90(含)分为满意,60-80(含)分为合格,60(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于整体满意度不合格的,按照医院提出的意见,中标人进行整改并反馈。2.医院根据满意度调查情况酌情扣除维修服务费,单次整体满意度<70分,扣除总费用的1;单次整体满意度<60分,可扣除总费用的2;连续两次整体满意度<60分,医院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通知书,中标自收到通知书起30日内整改到位,否则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年度整体满意度95分的,经医院研究并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附件2

供应商诚信响应承诺书

 

(征询人)寿县人民医院

我单位(响应人)名称:                          )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寿县人民医院影像科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维保技术服务市场价格征询活动,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二、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三、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征询的情形。

四、近三年内我单位不存在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

单位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单位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同意按照贵单位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响应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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