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YCG-2024-009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窗帘及病床围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综合预算单价为75元(其中窗帘预算单价为45元/平方米,病床围帘预算单价为30元/平方米),最高限价为综合预算单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预估量为窗帘约2498平方米,病床围帘约6166平方米。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本次采购物品清单及采购需求(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生产和或/经营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相关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为项目交货地点(寿县人民医院)的交货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设计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售后服务费及卫生清洁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税务发票;
(二)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价格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按报价函对所投产品进行逐项报价(见附件2);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供货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预算,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窗帘及医用围帘原材料样品,逾期未提供或提供不实的或供应商有恶意竞争低价成交后不能按照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或所供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与采购文件不符等不诚信行为,将视为合同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顺延或重新采购),并上报院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两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五)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报价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6.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类似本项目成交合同至少1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一是检测报告材料: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带有二维码及 CMA 或 CNAS 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检测报告编号截图;
二是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材料:提供检测机构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上查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截图。
9.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3)。
(八)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多家参与者按相关法律要求取其中一家;
(九)供应商如需了解现场情况,可与采购人联系且自行承担现场勘察的安全及相关费用。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554-2766062。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委、纪检监察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询价响应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原材料样品确认符合招标需求,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注:合同金额=实际丈量平方数×分项成交单价的总和。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4年7月29日14:30-15:30时,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七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2份(1正1副),包装封面正面处须注明“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单位信息、响应时间”,封条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二)网上投标
2024年7月29日07:3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询价响应文件按序页码,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PDF扫描文档发送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sxxyyzcb@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询价响应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询价响应文件。所有原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三)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15时30分。
供应商须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附件3 承诺书.docx
附件2 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