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YCG-2023-019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第二次)各类宣传相关物品制作及安装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一整包,综合预算单价为人民币4068.5元,最高限价为综合预算单价。投标报价超过综合预算单价的为无效报价(且分项报价均不高于预算单价),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暂无预估使用量(按需供货,据实结算),但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260000元/2年,如累计结算金额达到260000元,合同自动终止。本次采购清单、预算单价及采购需求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供应商出具对本项目的质量承诺书。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报价包含设计、印刷、制作、安装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价格即为最终成交价,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进行逐项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整体下浮率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高下浮率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相同最高下浮率供应商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评标现场继续实施二次报价采购。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投标供应商出具对本项目的质量承诺书。
(九)本询价采购活动在院纪委、监察室、工会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据实结算。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4年1月8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
2024年1月8日07:3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电子版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将所有投标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日
附件1.docx
附件2-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