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 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优先就诊及住院的范围
1、骨科急诊患者:开放性骨关节损伤、各类骨折、烧烫伤等患者。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复合伤、大出血等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3、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及病情较重的患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医院开通24小时急诊服务,实行当班医生全天应诊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必须对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护士接诊骨科急诊患者后应立即优先安排患者挂“急诊号”,并在相应病历资料、单据上标明“急诊”标记,需要缴费、检查、处置、住院、治疗、手术等时优先安排。
3、门急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凡是接诊直接危急生命、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执行"先抢救,后结算”,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组织抢救,提供全程服务。必要时通知总值班联系转诊事宜。
4、门急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 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5、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 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6、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安排导诊人员全程陪同,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7、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同时做好其他候诊患者的解释工作,维持接诊秩序
8、各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专门收住急危重症患者。
9、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 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 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10、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当班医护人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同时上报医务科、副院长、院长及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