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牙科椅采购
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以询价方式采购便携式牙科椅(1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牙科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YLYYCG-08;
(三)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3600元人民币;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招标方式:询价。
二、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技术参数等情况如下:
一、设备用途:
便携式牙科椅套装适用于口腔医院、口腔诊所、军队以及户外的牙科治疗,其具有方便携带、功能齐全、美观大方的特点,为牙科医生外出治疗提供了更可靠、更便利的方案。
二、产品特点:
1.便携式机械牙科椅(病人椅)、医师椅采用铝合金材质,坚固耐用,承重性大,配有舒适皮垫。
2.便携式机械牙科椅可作5个阶位高度调整,医师椅可作3个阶位高度调整,头枕采用魔术贴设计,安装简单、高度可调。
3.配有美观并耐用的痰盂、污水瓶、漱口杯架,便于更换,配有可延伸的金属托盘,方便医生操作。
4.医师椅承具有万向轮设计。
5.*LED口腔灯可10级调控,最低10000小时寿命 超强亮度,LCD数字显示。
三、技术参数:
1.便携式机械牙科椅(病人椅)净重:15KG
2.便携式机械牙科椅最大承重:135KG
3.便携式机械牙科椅可调节高度:1-5档
4.便携式机械牙科椅靠背可调整角度:110°-175°
5.*便携式机械牙科椅产品展开尺寸:1700*650*550mm
6.*便携式机械牙科椅包装包尺寸:1230*600*300mm
7.医师椅可调节高度:1-3档
8.医师椅承重:110KG
9.LED灯功率:10W
10.LED灯寿命:≥10000小时
11.*LED灯可调高度:80CM-150CM
12.LED光源调节范围:1-10级
13.产品保修一年
* 四、配置清单:
1.便携式机械牙科椅*1
2.医师椅*1
3.头枕*1
4.固定式口腔灯*1
5.痰盂*1
6.污水瓶*1
7.漱口杯架*1
8.金属器械盘*1
五、工作条件:
1.环境温度:+5℃~ +40℃
2.相对湿度:≤80%
3.放置便携牙椅的平面应平整,安装后机身偏斜度不大于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二)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医院“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4月 6 日15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纸质材料。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材料(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到送达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招采办。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主任 联系电话:0554-4990010
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3月 31日
附件:
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便携式牙科椅采购项目询价报价函
项目编号:2023-YLYYCG-08(报价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序 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须详细描述) | 参数响应 情况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供货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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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合计报价(大写): 元 (¥: 元) 单位:人民币 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