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YCG-2023-001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因三级医院创建要求,须对急诊科功能区进行土建改造,本次采购以邀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邀请单位:寿县鸿鎷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省寿县楚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寿县宏源建筑水电维修工程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寿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寿县人民医院
3.建设单位地址:寿县新城区东津大道与大顺路交叉口
4.工程地点:寿县人民医院门诊一楼
二、采购明细
具体采购明细见工程量清单
三、预算金额及服务时间
1.最高限价为352055.96元
2.完工时间:30日内完工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出具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当包含材料费、施工费、工程垃圾清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价格即为最终成交价格,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中标企业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2.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承诺完工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所投工程完工时间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函及交易员身份证;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书;
4.报价函。
(六)本次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七、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在2023年2月2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网上投标:2023年2月2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三)开标时间:2023年2月2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3年1月29日
工程量清单.xls
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