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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医院采购饱和吸氧设备及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
[2022-10-24 10:35]  浏览次数: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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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2-YYCG-021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高压氧舱用房)以询价方式采购医用饱和吸氧设备8套及安装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2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价格即为最终成交价,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本次采购货物清单技术参数及安装布局图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六)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投标文件中提供或拿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七)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所投产品、安装调试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中标后自行与原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中标供应商对接(原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方舱)品牌型号:持久YC2400J-X),如产生费用,双方自行协商,采购方不再支付。

(五)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六)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2.投标人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招标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七)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或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按流标处理。

(八)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3.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5.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7.提供所投产品彩页。

(十)本单位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县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到达现场后五个工作日付至合同价款的6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付至合同价款的80%,整体工程审计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按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一次性汇入医院指定账户后医院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含设备)无质量问题医院一次性退还质保金(不计息)。

五、报价方式(现场递交与网上投标任选一种)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21028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20221028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2102815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招采办

六、联系方式

    位:寿县县医院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2210月24

                                               

饱和吸氧设备清单及预算.docx

氧吧布局图.pdf

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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