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1-YYCG-022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治疗车7辆、不锈钢床头柜54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395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名称 | 参考式样 | 参数 | 数量(个) | 预算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治疗车 | |
1.材料:ABS材质 2.规格:750×475×900(﹢10%) | 7 | 1400 | 9800 |
2 | 床头柜 | | 1. 儿科使用,床头柜边角须打磨圆滑,不易造成划伤磕碰 2. 抽屉配静音滑轨 3. 柜内有可调节挡板 4. 材料:不锈钢 规格:475×400×720(﹢10%) | 54 | 550 | 29700 |
合计: | 61 |
| 39500 |
质保期:≧1年;不锈钢厚度≥1.0mm,提供不锈钢的相关证明材料。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表复印件);
(四)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2、投标人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招标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或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交易员身份证;
3.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表;
4.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6.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彩页(提供生产厂家自制成册的宣传彩页);
7.中标后提供所投产品样品。
(九)本单位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县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为质量保证金,尾款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五、报价方式(现场递交与网上投标任选一种)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1年9月23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2021年9月23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招采办
六、联系方式
单 位: 寿县县医院
地 址: 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 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554-2766019 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21年9月16日
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