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1-YYCG-016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治疗车10辆、PT凳6张、轮椅5把、抢救车3辆、麻醉车1辆,不锈钢换药脚架2个。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2895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编号 | 参考式样 | 参数 | 数量(个) | 预算 单价 (元) | 合价(元) |
1 | PT凳 | |
材料:凳面采用发泡一次性成型, 外包一次性皮革
规格:凳面44*40cm,高度43-56cm, 液压缸调节升降,凳面上升时载荷≤15kg,下降时载荷≥25kg。
| 6 | 400 | 2400 |
2 | 轮椅 | | 规格:实心胎 | 5 | 750 | 3750 |
3 | ABS 治疗车 | | 材质:ABS材质 规格:630×470×910
| 2 | 1500 | 3000 |
4 | 不锈钢 治疗车 | | 双层 材质:不锈钢 规格:700*450*850 | 3 | 1200 | 9600 |
双层 材质:不锈钢 规格:900*530*850 | 3 |
| 双层 材质:不锈钢 规格:1200*600*850 | 2 |
5 | ABS 抢救车 | | 材质:ABS 规格:630*470*910 | 2 | 2600 | 5200 |
6 | 不锈钢 抢救车 | | 材质:不锈钢 规格:650*420*960 | 1 | 1800 | 1800 |
7 | ABS 麻醉车 |
| 双排五层抽屉式麻醉车 规格:625*480*920 | 1 | 2600 | 2600 |
8 | 不锈钢换药脚架 | | 高度调节范围: 48-78cm | 2 | 300 | 600 |
合计: | 27 |
| 28950 |
质保期:≧1年;不锈钢厚度≥1.0mm,钢材最低标准为304钢,提供不锈钢的相关证明材料。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2、投标人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招标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或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交易员身份证;
3.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6.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彩页(提供生产厂家自制成册的宣传彩页);
(九)本单位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县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为质量保证金,尾款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五、报价方式(现场递交与网上投标任选一种)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1年7月6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2021年7月6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1年7月6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招采办
六、联系方式
单 位: 寿县县医院
地 址: 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 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554-2766019 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21年6月30日
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