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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医院采购治疗车、抢救车等器械询价通知书
[2021-06-30 09:25]  浏览次数: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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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1-YYCG-016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治疗车10PT6张、轮椅5把、抢救车3辆、麻醉车1不锈钢换药脚架2个。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2895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编号

参考式样

参数

数量(个)

预算

  单价   (元)

合价(元)

1

PT凳

image.png

 


材料:凳面采用发泡一次性成型,

外包一次性皮革

规格:凳面44*40cm,高度43-56cm,

压缸调节升降,凳面上升时≤15kg,下降时载荷≥25kg。



64002400

2

轮椅

image.png

规格:实心胎

5

750

3750

3

ABS

治疗车

image.png 

材质:ABS材质
规格:630×470×910

2

1500

3000

4

不锈钢

治疗车

image.png

双层

材质:不锈钢

规格:700*450*850

3

1200

9600

双层

材质:不锈钢

规格:900*530*850

3

image.png

双层

材质:不锈钢

规格:1200*600*850

2

5

ABS

抢救车

image.png

材质:ABS

规格:630*470*910

2

2600

5200

6

不锈钢

抢救车

image.png

材质:不锈钢

规格:650*420*960

1

1800

1800

7

ABS

麻醉车

image.png

双排五层抽屉式麻醉车

规格:625*480*920

1

2600

2600

8

不锈钢换药脚架

image.png

高度调节范围:

48-78cm

2

300

600

合计:

27


28950

质保期:≧1年;不锈钢厚度≥1.0mm,钢材最低标准为304钢,提供不锈钢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2、投标人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招标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或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交易员身份证;

 3.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6.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彩页(提供生产厂家自制成册的宣传彩页);

(九)本单位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县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为质量保证金,尾款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五、报价方式(现场递交与网上投标任选一种)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176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202176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17615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招采办

六、联系方式

单  位:   寿县县医院

地  址:   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

联系人:   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554-2766019     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216月30

报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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