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YCG-2021-007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康复科治疗大厅改造工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价为人民币26197.44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工,本次维修改造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出具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服务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报价应当包含材料费、施工费、工程垃圾清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企业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人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函模板及工程量清单明细见附件),并就项目完工后工程质量给予承诺。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明细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明细报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投标者中标;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投标人。
(二)所投项目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承诺的完工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工程完工时间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当认真查看招标单位的完工时间要求,如所需完工时间超过招标单位要求,则不应投标。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2、投标人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招标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或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按流标处理。
(七)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招标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服务承诺书;
6、提供本项目使用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
(九)本询价采购活动在院纪委、监察室、工会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1年7月1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网上投标:2021年7月1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将所有投标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纸质版方式同时报价且内容相同的以纸质版为准。
(三)开标时间:2021年7月1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县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 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019 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21年6月25日
报价函.doc
工程量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