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我县精准发力,重拳出击。
2018年,共摸排收集各类涉黑恶线索167条,开展核查线索98条,查结52条;破获涉黑涉恶犯罪
案件121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4人(逮捕54人),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5个,扣押涉案
车辆1辆、非法采砂船2艘,冻结涉案资金41.7万元,查获火药枪1支,已提起公诉72人,已一审判
决61人。县纪委监委对6名涉黑涉恶党员干部立案审查,其中3人采取了留置措施。在侦破的案件
中,有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被省市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现均已一审判决,主犯最高获刑
二十年。
为了维护寿县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欢迎广大
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15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引江济淮、商合杭高铁等中央和省市批准实施
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堵门堵路、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黑恶势力;
(5)在招投标、重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集体水域利用等行业、领域,
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
、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11)在沿淮河、淠河非法采砂以及为其提供便利、庇护的黑恶势力;
(12)在交通、建筑等行业中,非法把持运输、材料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13)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4)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
(15)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对于举报,各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
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法:
1、举报电话: 110、0554-2768199。
2、邮寄地址:寿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寿县国投
大厦八楼县委政法委831室。
3、举报信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及派出机构、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村(社区)均设有举报信
箱。
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