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县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中心机房空调维保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4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维修保养设备:中心机房配套使用的佳力图特精密空调1台。
具体保修服务内容:
(一)每年定期对空调进行二次大的全系统维护保养,时间初定于春季和秋季。
(二)有货源的情况下,优先保证我方配件供应。对于临时性紧急维修,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我方现场,给予解决,对我方空调实施全包代维,维修保养设备:中心机房配套使用的佳力图特精密空调1台, 服务期限3年(全保),保修方式:全包期内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服务费、备件更换费用、配套耗材及相关费用等) 确保我方精密空调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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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冷系统
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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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缩机检查压缩机润滑,吸排气压力,压缩机电机性能是否完好。氟利昂在系统内流动的情况,过滤器是否畅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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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制冷系统管路压力是否达到设定值,否则应找出原因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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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室外机的运行情况,如室外机灰尘堵塞清洗,并指导我方维护人员做好常规清洗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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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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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电气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交流电接触电气特性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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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风机电机,加热器,加湿器静态阻值及绝缘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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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冷凝器电气箱内调速器及冷凝风机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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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正高低压保护器是否与设定值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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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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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风机皮带及皮带轮的运行状况,如有误差应调教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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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风机过滤网情况,如有通风不畅应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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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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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电脑系统工作是否稳定正常,如有异常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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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调试空调
独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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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蒸发器,冷凝器清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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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定面板显示功能和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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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各告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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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加湿系统中进水排水管路,如有结垢或不正常情况应予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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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面如有不正常应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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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定期巡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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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每年两次上门保养外,必须安排工程技术人员不定期上门服务,对机房空调机组、进行测试维护,提前杜绝各种故障隐患的发生,保证机房空调机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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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精密空调生产厂家投标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精密空调维保公司投标须具有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2份及以上磁共振精密空调维保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具有签订和人履行合同的能力及信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档次的产品中合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县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3.交易员身份证;
4.报价产品相关技术资料等;
5.报价函;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十)本询价采购活动在院纪委、监察室、工会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年合同价的30%,维保期过半年后支付年合同价的30%,合同结束后支付年合同价的40%,合同一年一签。
五、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在2019年1月22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县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网上投标:2019年1月22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县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所有材料以PDF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三)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份内容相同询价相应文件,以收到时间最近的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
(四)开标时间:2019年1月22日15:30时。
(五)开标地点:寿县县医院三楼招采办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县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县医院
2019年1月18日
附件:报价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