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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医院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8-10-31 14:41]  浏览次数:8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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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股(室)及门诊部:

为贯彻落实医院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夯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净化和维护我院政治生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

一、 指导思想

(一)坚持高压态势。全员联动全覆盖,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纪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身边的“微腐败”行为。

(二)坚持抓大抓小。重点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微腐败”存量问题。

(三)坚持惩防并举。深入开展整治“微腐败”专题教育。充分认知“微腐败”和“潜规则”的危害性,加强党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二、目标任务

医院各科(股)室同步开展专项活动,实现人人都参与、人人有触动、人人受教育、人人守纪律的目标;聚焦“微腐败”高风险的重点领域和岗位实施集中整治,实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的目标;激浊杨清强化全院职工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专项活动以省卫生计生委《运用监督执纪“四

种形态”暂行办法》明确的“第一、第二种形态”问题情形为主要整治范围,重点对以下4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开展整治:

1、医德医风方面。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患者“红包”;开大处方或过度检查获取提成;非出于医学目的介绍患者院外就诊或购药从中获利;擅自接受医药企业提供“学术资助”和“变相回扣”等4类问题。

2、“靠医吃医”方面。重点整治医疗服务过程中“放管服”落实不力,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赞助、捐赠行为不规范;违规“统方”牟利;以自立和重复项目,增加次数、超标准等方式乱收费等问题。

3、医药购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重点整治药品、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等采购中关键参数带有明显排他性或泄露标底以及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在采购资金拨付中以操纵付款期限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在专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部门及科室“小金库”“ 账外账”等4类问题。

4、宗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医德缺失、职业操守和行为不端;行政管理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不收好处不作为,收了好处乱作为;科室偏离功能定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虚假宣传误导患者、小病大治损害患者利益等4类问题。

(二)抓好动员部署。设置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结合党规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把“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危害性、执纪问责相关规定等宣传部署到位,通过签署专项活动的知情承诺书、征集对专项活动建议等形式,让每一位从业人员理解、配合和参与;在医院网站设置信访举报投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554—2766016,投诉邮箱:sxxyyjcs@163.com

(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廉洁自律自查活动,通过查找“微腐败”风险点和短板问题,逐项查摆,做到不遮丑敢揭短,勇于拿起手术刀解剖自身问题,切实找准查实问题存在的原因。要紧盯“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努力把存量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解决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

(四)从严执纪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用好问责利器,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从严执纪。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专项活动组织不力、走过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活动安排

专项活动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7月中旬-7月下旬)。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进行任务分解(附件1“微腐败”专项活动任务分解表),保证专项活动部署到位,7月30日前将微腐败专项活动方案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

(二)自查自纠(8月上旬-8月下旬)。结合医院实际,各科(股)室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专项活动载体和抓手,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督导检查(9月上旬-9月下旬)。各科(股)室须在9月中旬将“微腐败”专项活动(附件2 “微腐败”专项活动知情承诺书)、(附件3“微腐败”自查自纠一览表)和好的开展建议报医院监察室,院纪委、监察室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四)总结(10月上旬-12月底)。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并跟踪问效;对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健全行风建设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医院成立“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汪雷任组长,医院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医院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管。二是各科(股)室主任是本科室专项活动的责任主体,各科(股)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承担“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切实发挥以上率下的领导作用,带动本科室职工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关注统筹,强调专项活动的组织纪律,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科(股)室要在专项活动中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活动是医院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是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深化延伸,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活动的思想自党和行动自党。

(三)确保整治有效。各科(股)室要按照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归纳梳理,建章立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群众满意的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医风医德建设,净化行业风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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