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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医院医用石蜡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2025-04-10 10:27]  浏览次数: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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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5-YYCG-006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医用石蜡配送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60000元,预算单价为人民币100/kg年预估量200kg,配送服务期3年(总量600kg),最高限价为预算总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单项报价不超过预算单价)采购数量为预估量,配送数量以实际配送量为准。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配送,据实结算,但3年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成交总价(合同金额)。合同期内,如配送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合同期满,满足二者任何一项,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按程序重新组织招标。本次采购需求及产品技术参数见附件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生产和/或经营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相关资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的经营或备案证书根据产品所属类别适用。

三、投标人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按总价报价。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税务发票。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配送、据实结算,但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金额。

1.成交单价=供货价格(单价)。结算时按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其结算价=成交单价×实际配送数量。

2.合同期内,如配送产品纳入纳入省集采平台集中交易目录管理,采购人有权利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单价与省集采平台限价中以“就低”的原则继续配送;若本次配送产品纳入带量采购,则根据中选耗材带量政策执行。带量采购已执行,待原供应商计划量完成后,经核准同意后,优先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配送;配送产品若不在带量中选企业之内则停止使用。注:成交供应商须于合同签订前完成省集采平台网采配送关系确认,方可配送货物。若不能取得生产企业网采平台授权,无法执行网上采购,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价格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谈判文件、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人应按报价函报价(附件2)。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所有采购需求满足且须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视为最终报价(如放弃二次报价,则以首轮报价为准),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再次报价(不限次数)确定唯一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对其中投标人的报价或响应文件有疑问时,均需进行询标。故投标人要时刻关注评审,及时进行回复或报价,若超过30分钟(规定时间),不进行回复,责任自行承担。

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方能进入二轮或多轮报价环节,报价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总价50%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并附承诺函。

(二)投标人承诺的服务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规定,服务时间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报价函;

4.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6.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经销(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7.配送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

8.配送产品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9.配送产品彩页;

10.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1.近三年(20221月1日以来至今)配送产品成交合同至少1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提供的其他内容(如有);

13.所提交材料(响应文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承诺函。

)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多家参与者按相关法律要求取其中一家。

)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委、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响应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付款方式:根据配送量据实结算。按月付款,每批次供货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供货发票后第六个月付清第一个月入库产品货款的100%(依此类推)。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202541714:30-15:30时,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响应文件2份(1正1副)。响应文件包装封面正面处注明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单位信息、响应日期,封条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网上投标:

202541707:3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按序页码,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PDF扫描文档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sxxyyzcb@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响应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541715时30分

投标人须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位:寿县人民医院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5410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附件2 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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