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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医院感染大楼便道修造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2025-03-07 16:37]  浏览次数: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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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YYCG-2025-002

 

尊敬的投标人:

寿县人民医院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感染楼便道修造工程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5002.26元(其中不可竞争性费用为514.75元),最高限价为预算总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本次采购修造工程量清单预算书见附件1。招标范围:工程发包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施工总承包方式。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工并移交全部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相关验收标准。保修期:整体工程为1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人报价要求

一)工程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施工单位包工包料,程承包范围内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报价应当包含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建筑垃圾清运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招标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成交单位应向招标人出具税务发票。

(二)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价格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人应按报价函进行报价(附件2)。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所有服务需求满足且须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远程二次或多轮报价,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视为最终报价(如放弃二次报价,则以首轮报价为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再次报价(不限次数)确定唯一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对其中投标人的报价或响应文件有疑问时,均需进行询标故投标人要时刻关注评审,及时进行回复或报价,若超过30分钟(规定时间),不进行网上回复,责任自行承担。

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报价低于项目预算金额50%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工程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并附承诺函。

(二)投标人可自行勘察工地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如需了解现场情况,可与采购人联系且自行承担现场勘察的安全及相关费用。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554-2766062。投标人承诺的完工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规定,工程完工时间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预算,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如投标人恶意竞争低价成交后不能按照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将视为合同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顺延或重新采购),并上报院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列入医院投标人“黑名单”,两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招标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4.报价函

5.有效的营业执照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0221月1日以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中标(成交)合同或协议至少1例。

 

8.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责任书。

9.针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书。

10.提交材料(响应文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承诺函。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办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响应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收到开工令进场施工,工程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90%;1年后无质量问题医院一次性退还质保金(各阶段均不计利息)。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2025313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2.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1正1副),响应文件包装封面正面处注明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单位等信息,封条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网上投标

202531307:3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按序页码,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PDF文档发送至招采办邮箱sxxyyzcb@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所有原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三)开标时间:2025313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投标人须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位:寿县人民医院

  址:寿县新城区东津大道与大顺路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537

 

附件1 感染楼便道修造工程量清单预算书.xls

附件2 感染楼便道修造工程报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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