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YCG-2024-012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绿地维护及租花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8万元,服务期限两年,最高限价为预算总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合同一年一签。响应时间:采购方提出采购需求后3日内响应。本次采购服务清单及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需求 | 数量/单位 | 服务期限 |
1 | 绿地管理 | 一、1、绿篱小苗、球类每年生长季修剪四次,保持整体平整(四月-十一月); 2、草坪每年生长季修剪四次(四月-十一月); 3、绿篱小苗及草坪区每年打药不少于三次(四月、六月、九月)在打药过程中每次添加肥料; 4、绿化带杂草每年每月定期清除,每平方杂草不超过三株,杂草高度不超过十公分; 5、冬季乔木树坑开盘、补浇越冬水。 二、绿地养护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植修剪(剪枝)去除枯死植株,植株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检测,植株浇灌排水施肥,植物防护(防寒、旱合、涝、高温等)急性养护区清扫枯杖叶等 | 草坪面积约13868㎡、绿篱面积约4563㎡、空地约8000㎡。 实际面积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 2年 |
2 | 租花 | 全院租花卉,花卉按季节每年更换三次,有碍观赏花卉随时更换,负责日常保养。 | 80盆 |
备注:考核办法为每月一日由业主对绿地管理及租花进行考核,发现局部不合格之处限期三日进行整改,逾期按未整改处理扣除100元管理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生产和/或经营/服务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相关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具备绿化管理服务能力;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维护费、工时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成交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税务发票。
(二)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价格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商与采购人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按报价函进行报价(报价函见附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采购需求均为重要条款,必须满足。)满足本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商。
(二)供应商承诺的服务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预算,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如供应商恶意竞争低价中标造成项目成交后不能按照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顺延或重新采购)并上报院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两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五)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医疗机构或党政机关或学校类似项目成交(中标)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发票2份;
6.采购需求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承诺书;
8.所提交材料(响应文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承诺函。
(九)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委、纪检监察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成交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半年付年中标价款的50%。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投标
1.在2024年10月18日14:30-15:30时,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七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响应文件两份(1正1副)。响应文件包装封面正面处注明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单位信息、响应日期,封条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二)网上投标
2024年10月18日07:3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按序页码,双面打印,加盖公章或经公安机关审批的单位电子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PDF文档发送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sxxyyzcb@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响应文件。所有原件扫描件必须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三)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5时30分。
供应商须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六、采购人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七、监督部门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016
寿县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1日
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