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采购除颤仪
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以现场询价方式采购除颤仪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采购除颤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YLYYCG-031;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预算价格:25000元
(五)招标方式:询价。
采购需求
1.1 AED应同时标配以下周边产品:
AED专用橱柜:采用优质钢材大于等于1mm,包含:
名称 | 材质 |
平板标识贴 | PP塑料材质带3M背胶 |
三角标识牌 | PVC材质 |
封条 | PVC材质 |
急救包 | 至少包含剪刀、手套、人工呼吸面膜 |
1.2 满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要求。
★1.3专用橱柜需同AED为同一品牌,提供品牌方授权。
2.重量大小适中,便携,设备操作提示良好
2.1机器自身具备便携把手,便于携带 。重量≤2.6kg(含电极片和电池)便于公共场所携带使用。
2.2为确保及时除颤,在需要除颤时,除颤按钮必须有醒目的闪烁提示。
2.3提供中英文双语语音提示,可一键快速切换中英文,无需重新启动。
▲2.4不小于5英寸彩屏,屏幕分辨率不低于780×480,提高对普通施救人员的操作指导、准确施救。
2.5智能环境除噪:根据环境自动调整屏幕亮度和音量,适应野外强光环境下和急救现场嘈杂环境下使用。
2.6在CPR仅按压过程中持续提供操作指导和剩余按压次数提示。
3.除颤准备时间短,能量可覆盖人群广
3.1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除颤波形:双相指数截断波形(BTE),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3.2能量可递增,首次除颤没有消除室颤时,第二次和第三次电击自动使用更高级别能量。
成人最大除颤能量可达360J。以便于非专业医务人员使用。
3.3支持成人/小儿模式,且模式可一键切换。切换后机器根据选择的病人类型自动切换提示信息、除颤能量和CPR按压模式。
3.4从开机到充电至200J能量准备放电的时间≤8秒。
4.除颤电极片有效期长,电池待机时间长,降低维护成本
★4.1一次性电极片及一次性电池出厂有效期≥60个月。一次性电池:在适合条件下,可以支持≥350次200J放电或≥200 次360J放电。
4.2低电量报警后至少还可持25分钟工作时间和至少10次200J除颤充放电。
5.设备自检功能完善
5.1自检功能:具备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的设备自检和用户手动自检,可及时判断机器状态是否正常。
▲5.2自检反馈:根据自检结果,红灯/绿灯显示设备状态。不开机情况下可提示故障。
6.数据存储和导出功能完善
▲6.1数据存储:可存储ECG波形数据、事件数据、录音数据、急救数据(须有急救时间、CPR 持续时间、放电次数等要素)、录音数据等,可存储不少于900份自检报告。
6.2数据导出:支持USB接口,可通过外部USB闪存设备导出抢救记录数据。
6.3具备录音功能,可保存至少30分钟抢救现场录音。便于事件回溯。
7.设备可靠性高,经久耐用
▲7.1抗冲击/跌落性能:具备优异的抗冲击/跌落性能,机器六面均可承受≥1.5 m跌落冲击。 提供说明书等证明文件。
7.2防水防尘性能:具备良好的防水防尘性能,防水防尘级别IP55。提供说明书等证明文件。
▲7.3工作温度范围:满足 -5ºC ~ 50ºC,且从室温环境下进入-20ºC 环境后,至少能工作30分钟。提供说明书等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医院“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5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纸质材料。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材料(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到送达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主任 联系电话:0554-4990010
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5月14日
寿县炎刘镇中心卫生院采购除颤仪项目询价报价函
项目编号:2024-YLYYCG-031(报价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其他格式将不被接受)
序 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所投产品品牌、型号 | 参数 响应 情况 | 单价(元/人次) | 供货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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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合计报价(大写): 元 (¥: 元) 单位:人民币 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