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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隐贤分院便携式彩超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2024-04-10 11:14]  浏览次数: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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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4-YLJTCG-003

 

各潜在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委托,现对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隐贤分院便携式彩超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便携式彩超机1台,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2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隐贤分院验收使用。本次采购产品功能及技术参数见附件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经营或备案证书根据产品所属类别适用。

三、投标人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检测验收和交付后质保及评委评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签订。询价公告、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人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投标人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价评标。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询价小组构成: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专家2人)组成。评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全新品牌产品(不接受组装机),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投标人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隐贤分院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当认真查看采购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要求,则不应报价

(六)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投标人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参与报价的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人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投标人根据项目预算,结合自身及市场情况,参考相关标准及投标相关费用自行报价,如投标人恶意竞争低价中标造成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或所提供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顺延或重新采购),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通报,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询件响应文件封面;

  2.询件响应文件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报价函及所投设备配套使用的相关耗材及主要零配件目录;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5.有效的营业执照;

6.完整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不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表;

7.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

8.所投产品彩页;

9.所投产品的相关检报告

10.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所投产品在三级及以上医院成交合同至少1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及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1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如有);

  13.所提交材料(询件响应文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三)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询件响应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隐贤分院验收使用,隐贤分院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无息)

五、投标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2024年41608:00-09: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第四条“投标人投标须知”第十一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询件响应文件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

2024年41600:00-09: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加盖投标人公章)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将所有询价响应文件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sxxyyzcb@163.com。(邮件主题为:投标单位+项目名称)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4160930分。

)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行政办公区小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2024年410


附件1便携式彩超机采购需求.docx

附件2便携式彩超机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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