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YCG-2023-025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独立感染病区大楼地下车库出入口玻璃房工程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58071.31元(含设计费、清单编制费、预算审计费和监理费等)。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价格即为最终成交价格,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本次采购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出具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报价应当包含设计费、清单编制费、预算审计费、监理费、材料费、施工费、工程垃圾清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企业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
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
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人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并就项目完工后工程质量给予承诺。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项目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承诺的完工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工程完工时间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当认真查看招标单位的完工时间要求,如所需完工时间超过招标单位要求,则不应投标。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
2、投标人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招标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或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按流标处理。
(七)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招标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书;
(九)本询价采购活动在院纪委、监察室、工会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2023年12月1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2023年12月1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将所有投标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纸质版方式同时报价且内容相同的以纸质版为准。
(三)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 高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019 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zip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