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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医院采购生态环境自行监测服务询价(第二次)通知书
[2023-10-30 08:30]  浏览次数: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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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XYYCG-2023-022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第二次)采购采购生态环境自行监测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价为人民币198000元,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为预算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本次采购需求如下:

1.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国家重点监控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我院《排污许可证》及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我院提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并出具国家认可的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2.监测如所需其他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采购人不再提供其他设备。

3.要求突发在线监测设备故障或应急生态环境事件时,15分钟内响应,半个小时内达到现场,并提供相应的生态环境监测服务。

4.完成国家、安徽省、淮南市三级自行监测平台数据填报

5.中标单位提供监测工作台账记录,并上报环境主管部门。

6.中标人按年度、季度、月编制执行报告和填报

7.提供医院信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环保局要求的自行监测方案编制。

8.涉及自行监测的其他工作。

9.监测内容:参照本院排污许可证副本内容及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监测项目类别

点位

单次采样数量

频次

废水DW001综合废水排放口

1

悬浮物

1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1次/

2

五日生化需氧量

4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1次/

3

粪大肠菌群

1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1次/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1次/

5

石油类

1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1次/

6

动植物油

1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1次/

7

挥发酚

1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1次/

8

总氰化物

1

混合采样不低于3个

1次/

废气(污水处理站周界)

1

甲烷

4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1次/

2

臭气浓度

4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1次/

3

氨(氨气)

4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1次/

4

4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1次/

5

硫化氢

4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1次/

噪声

1

噪声

4

根据环保部门要求

废水  污水处理站(在线比对)

1

pH值

1

混合采样至少3个混合样

1次/

2

化学需氧量(COD)

1

混合采样至少3个混合样

1次/

3

氨氮(NH3-N)

1

混合采样至少3个混合样

1次/

4

流量

1

混合采样至少3个混合样

1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国家认可的CMA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公司应最少具备环境类相关高级工程师1名、中级工程师1名;

5.提供至少2家2020年10月1日至今淮南市公立医院年度自行监测服务的成交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

6.近3年内不得有受过安徽省内行政处罚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1.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采购需求,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2.所投报价包含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要求的费用(包含专家评审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服务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7.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承诺服务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所投服务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或经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按(寿公管[2018]31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询价采购

)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提供CMA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5.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环境类相关高级工程师1名、中级工程师1名的资质证书;

62份2020年10月1日至今淮南市公立医院年度自行监测服务的成交合同;

7.近3年内不得有受过安徽省内行政处罚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出具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承诺书

9.报价函

)本询价采购活动在院纪委、监察室、工会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付款方式:合同每年签订,合同执行6个月后支付年中标价的50%,当年合同执行完成后30日内支付年中标价的剩余部分(不计息)。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2023年113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款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

2023年11307:3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将所有投标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3年113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位:寿县人民医院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30

 

报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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