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3-YYCG-042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全自动血液培养仪1台,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
全自动血液培养仪参数 |
1 | 适用范围:通过体外培养的方式检测正常条件下人体血液或其他无菌体液中的微生物 |
2 | 检测原理:采用非侵入式检测方法,当微生物代谢产生气体可经过半透膜渗透至瓶底与指示剂结合,通过光学探测器测量光的变化,判定标本的阴阳性结果 |
3 仪 器 功 能 | 3.1★ | 运算方式:采用多达10种数学运算模式,提升阳性检出率,加快阳性结果检出时间。 |
3.2 | 具有装卸条码瓶和匿名瓶两种模式,运行过程中可任意装瓶及实时卸瓶 |
3.3★ | 仪器内置扫码装置,实现快速条码扫描 |
3.4★ | 培养方式:采用模组独立加热技术,温度精度≤±0.5℃,避免开关门引起温度变化影响细菌生长 |
3.5 | 采用连续摆动振荡恒温培养方式,每个瓶位设立独立检测器,每10分钟检测一次,提高检测速度与准确率,并建立生长曲线和加速度曲线 |
3.6 | 自动检测功能:仪器可自动检测,自动校正,自动对阳性及阴性结果提供声、光、色三级报警,自动存储信息 |
3.7★ | 自定义功能:仪器每个培养模块可最多自定义设置≥3种培养温度,满足不同细菌的培养需求。(提供软件温度设置图或说明书证明材料) |
3.8★ | 仪器可放置在不同的科室,通过物联系统,数据可实时传送到中心实验室,进行集中处理。(提供物联系统数据监测截图证明材料) |
12 | 检测时间:最快检测阳性时间:4小时,支持48小时延迟上机 |
13 | 仪器容量:120个瓶位,可通过模块化连接进行标本容量扩增,最多可实现一主机拖三分机 |
14 | 血培养瓶:血培养瓶种类包括含树脂需氧瓶、含树脂厌氧瓶、含树脂儿童瓶 |
15★ | 列出所有与所投设备配套使用的相关试剂、耗材清单,标明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等并分项报价,格式自拟,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供以后补充采购使用 |
16 | 质保期≥5年 |
17 | 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如有) |
“★”参数【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文件或产品彩页或产品生产厂家官网产品参数截图或产品使用(操作)说明书(手册),对该项参数予以验证。并在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视为该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以利于评委查找。】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以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四)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五)提供至少2家三级及以上医院所投产品的成交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
(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设备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其他负偏离不得>2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外生产商可不提供),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5.投标产品具有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表;
6.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
7.提供至少2家三级及以上医院所投产品的成交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成交合同复印件);
8.投标产品须有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或拿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
9.提供所投产品彩页;
10.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九)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3年10月31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网上投标:2023年10月31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电子版要求将所有投标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4日
报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