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YYCG-2023-010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独立感染病区10KV配电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预算价9万元,本项目为一整包,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独立感染病区10KV配电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二)项目地点:寿县人民医院院内
(三)项目概况:根据我院与县供电公司签订的10KV配电工程代建协议和2022年3月31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县医院独立感染病区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纪要》,10KV配电工程须由跟踪审计后才可以进行资金拨付,合同金额为15451247.37,现采购独立感染病区10KV配电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四)跟踪审计服务期限:预计工期为10个月,本项目实行包干制,实际工期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跟踪审计报告。
(五)出具跟踪审计报告时间:按月报制度每月出具一份跟踪审计报告,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出具工程竣工跟踪审计报告。
(六)服务内容:从项目开工至结算审计结束(不含结算审计工作),对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价,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合理建议,对提出的合理建议执行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出具相应的跟踪审计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造价服务内容且具备如期完成和保障成果文件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能力;
(二)现场跟踪审计人员资质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且需提供近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1.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采购需求,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2.所投报价包含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要求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承诺跟踪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所投服务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五)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或经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时,按(寿公管[2018]30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询价采购。
(六)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现场跟踪审计人员职称证书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需体现注册在本公司)并提供近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报价函。
(七)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付款方式:工程开工三个月完成合格跟踪审计报告后支付合同金额30%,开工六个月完成合格跟踪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完整且合格的跟踪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30日内支付余款。(各阶段均不计息)。
五、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在2023年3月15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网上投标:2023年3月15日08:00-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所需资料以电子版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邮箱地址sxxyyzcb@163.com。
(三)开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54-2766109
寿县人民医院
2023年3月9日
报价函.docx